半岛网4月20日消息 胶州交警大队为迎接“全国文明城市”复审,立足辖区实际,突出重点,细化工作,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管理,强化城交通管控,优化交通秩序环境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全力做好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。
4月18日下午胶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执勤中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。下午5时许,执勤民警在辖区九城路巡逻时,发现一辆三轮车拉了一车方管,方管的长度比整个三轮车都要长,非常危险,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,驾驶员停车后,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、行驶证进行检查。因为属于超长所以要进行转运。就在这时,民警发现该驾驶员王某身上带有酒气,王某说这是昨晚喝了几瓶啤街所以衣服上有酒味。自己并没有酒驾。执勤民警遂对对其进行了吹气检测,经过检测,驾驶员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6.4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在事实面前王某不得不说了实话,原来这是中午喝的酒因为刚开了工资十分高兴。自己犒劳自己喝了顿小酒,解解馋。没想到这刚一上路就被交警给截获了。
因该驾驶员王某拉载的方管长度超过车辆规定拉载货物的长度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,给予该驾驶员共罚款1100元记13分的处罚。
文/图 半岛网 黄超 通讯员 秦浩
[编辑: 杨其昕]